第2章 臭弟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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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兒是知青下鄉的日子,綠衣裳,紅腰帶,鑼鼓催三遍,陳思雨剛出單元門,就聽到大街上震耳欲聾的鑼鼓聲。
憑借上輩子在這個城市裏生活的經驗,她擡頭望西北方向,那是空院的方向,文工總團就在空院隔壁,那也將是陳思雨以後要去工作,展現自我的地方。
深吸一口氣,六十年代的空氣,清新又香甜。
家屬都在院裏,要看看這一次院裏都有誰要下鄉,看到個細瘦的身影出現,同時嘆氣:“這麽瘦伶點兒,誰呀,也要下鄉了?”但看清臉,頓時齊聲說:“思雨啊,你是最該下鄉的一個,鑼催三遍了,快點,不然就不趕趟了。”
挑的滿北城的小夥子們天天為了她爭風吃醋打群架,陳思雨,北城頭號尖果兒,全軍院的人都巴不得她趕緊滾蛋。
按理,給大家如此嘲諷,陳思雨該害臊的,但她並不,大大方方,走向其中眼睛瞪的最兇的一個大媽,乖乖喊:“王阿姨。”
“呸!”王阿姨應聲而啐,一口膿痰濺到陳思雨的腳邊。
她叫王芬芳,她兒子,正是陳念琴的證人方小海,也就是陳思雨所說的臭流氓。
方小海確實跟陳思雨耍過流氓,但並不是男女意義上的耍。
而是,方小海偷了他哥新制服上的綠軍帽送給了原身,想讓她坐他的自行車去耍子。
結果原身戴上後,轉身跳上了剛剛遴選進空院的,身份好家世好,還是大學生的小夥子,高大光的自行車。
方小海不但沒有贏得美女坐後座,還因為偷哥哥帽子挨了他哥一頓削,當然不服,於是堵著原身要自己的帽子。
但原身是個只管吃拿不管給的主,不但不給,方小海才拉了她一把,她立刻大吼大叫,說方小海耍流氓,還叫囂,說要扭送方小海去公安局。
最後還是方父親自追屁股後面求情,原身才沒報案的。
當然,新帽子也被她戴著耍了。
此刻,仿如新春綠芽兒的小姑娘摘下頭上嶄新的綠軍帽,雙手款款捧著,奉到了王芬芳面前,彎腰,九十度鞠躬:“阿姨,對不起,我原來錯的太離譜,這頂帽子,還給您了。”
咦,王芬芳堵著要了三回她都不舍得給的帽子,今兒卻要還了。
畢竟小孩子家家的,不懂做人,任性點也正常。
王芬芳接過帽子,一秒心軟,勸說:“思雨,嬸知道你生得漂亮,小夥子們都愛巴你屁股後面,你也心高氣傲想嫁高門,但聽嬸一句勸,真想嫁給高大光那種大學生,光憑一頂帽子可不行。”
陳思雨點頭:“阿姨您說的對,我原來錯了,大錯特錯了。”
孩子要下鄉吃苦了,還主動檢討自己,你還能責備她啥?
王芬芳掏了二毛糖票出來:“拿著吧,路上買糖吃。”
陳思雨特別感慨,因為這個年代的人實在太淳樸。
一啐了她三回的小尖果兒,兩滴眼淚王芬芳就原諒了,還給糖票?
陳思雨不是原身,沒有隨意拿別人東西的習慣,當然就不會要王芬芳的糖票。而因為方小海他爸在思想委員會,在改變成份後要還想留在城裏,就必須思想委員會同意,那陳思雨就必須狂刷王芬芳的好感,扭轉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印象。
擺手,她乖乖的說:“王嬸,再見。”
“這孩子,是因為要下鄉的緣故吧,突然就懂事兒了。”王芬芳念叨說。
背著行囊,陳思雨勾唇一笑:雖然開局即地獄,但是這個年代的人太淳樸了,她想洗白自己,應該並會太難。
……
原身的本家離此不遠,在墨水廠,有四站路。
大街上一輛輛的,全是東風大卡,人潮如織,歌聲震天,公交全部癱瘓。
第一次擁有雙腿的陳思雨倒也不必公交,也謝絕了一路自行車骨碌碌,想拍婆子的小混子們,天寬地廣大道通天,要體驗雙足而行的快樂!
她的生父名叫陳家祥。
在戰爭中,妻子因轟炸而死,他從戰火的廢墟中翻找到哇哇而啼的女兒,塞給馮慧後,重又返回了戰場,一直戰鬥到全面勝利,因為落下了殘疾,提早轉業,並到了墨水廠工作。
然後他再婚了,娶的是舊社會,一個大資本家的女兒。
而在再婚後,他把陳思雨接來一起住過,但原身習慣了大院生活,習慣了家裏就有廁所,嫌棄墨水廠的大院蹲坑,還討厭繼母,偶爾來住,來一回哭一回,最後索性就長呆養父家了。
雖然繼母對她很不錯,還時不時帶著弟弟上門看她,但陳思雨只收繼母帶來的糖果衣服雪花膏和點心,連聲阿姨都沒喊過,見面頂多翻個白眼。
陳家祥活著的時候還好,雖然因為妻子拖累,家庭成份差了點,但有工作有工資,生活也很寬裕,不過後來他病死了,繼母的日子就悲慘了。
其實思想委員會還沒有找過她,但那位繼母,軟弱不堪的富家小姐,才聽了點風聲就吞了大煙了,現在家裏就一個弟弟,據傳說是住在牛棚裏。
具體情況還得等陳思雨到了才知道。
不過剛進胡同,陳思雨就吃癟了。
看到有一眼熟的大媽,她上前問:“大媽,軒昂是住在這兒嗎?”
大媽一臉警惕,說:“小同志,我知道你們這些年青人有覺悟,但陳家一門全死絕了,就剩軒昂個孩子,咱們向你保證他思想沒問題,你就放過他吧。”
陳思雨本來困惑不解,但是,看到大媽目光尋梭著她腰間的紅飄帶,頓時明白,大媽這是誤解她,拿她當成來批人的革命小將了。
以為她是來批軒昂,鬥地主的。
忙解了紅纓帶,她手拍胸脯:“大媽,你們應該認識我,我是軒昂他姐啊。”
大媽一看,果然,這不陳家那個只認養不認親,來一回哭一回的閨女?
“記得記得,丫頭,你不是在首軍院享福的嘛,爹死你都只來點個腳兒,後媽死你都沒來的,今兒咋就光臨咱這粗棚陋院了。”
這勢利眼的人設該怎麽洗?
陳思雨的紅纓帶才解了一半,說:“我……我呀,埋頭努力了多年,終於考上文工團了,當然就要搬回來跟弟弟一起生活了呀。”
她確實考上了,只是礙於名額而進不去,這不算撒謊。
文工團?
那可是全國所有女性向往的理想天堂,而於演員,人們總會懷著莫名的喜愛,一大媽立刻伸手來拉:“你考的唱歌還是跳舞,能唱《白毛女》不。”
陳思雨抿唇而笑,點頭。
“那咱們這算不算提前摸了白毛女的手?”另一個一摸,驚叫:“乖乖,這孩子不愧能考文工團,手細的跟豆腐似的,摸著可倍兒舒服。”
“你就沒見過好東西,豆腐哪比得上這個,這就跟玉似的,還得是羊脂玉。”還有一個大媽反覆摩挲。
揩完油,她們也願意跟陳思雨交流更多的東西了。
現實並沒有陳思雨想象的那麽糟糕。
城裏沒有牛棚,就算有思想錯誤的人,頂多也是參加義務勞動,陳軒昂才12歲,還在讀書的階段,只要他想讀書,還是可以去上學的。
是他自己不想上學,主動申請,搬去鍋爐房工作了。
住,仍還是在墨水廠的家屬大院裏,只是搬了個比原來更小的房子。
“軒昂就跟他媽一樣,一點覺悟問題都沒有,他媽當初脫離家庭的時候只帶了一身衣裳,他去鍋爐房的時候連身衣裳都沒帶,房門就那麽敞著,這叫啥,問心無愧,你要想從他身上搞點啥,頂多刮刮墻皮。”一大媽再說。
初時,陳思雨沒懂這段話,仔細一回味,懂了。
陳軒昂12歲,成孤兒了。
而他母親,是曾經聞名北城的,陳家典當行的大小姐。
有句話叫瘦死的駱駝比馬大。
而原身的品性又太差,大媽這是以為,她是來敲詐,勒索陳軒昂的。
特地向她表明,軒昂現在啥都沒有,一窮二白。
而在原書中,陳軒昂在被女主降伏後,就成她的大金主了。
原文中有一段,說將來某一天,女主要參加一場重要演出,還是獨唱,但偏偏她把配禮服的項璉不小心給弄丟了,急的差點要跳樓,就是陳軒昂給了她一條真正的紅寶石項璉,解了她的急。
而現在,他不但家門敞著,甚至還住進了鍋爐房,那東西呢,藏在哪兒。
才12歲的小男孩,這算空城計吧,他玩的可真漂亮。
不過別看他小,但他卻是家裏的戶主,要不被他認可,很難落戶在他家的戶口本上的。
陳思雨當然不貪圖弟弟的財產,可為了留在文工團,她必須落戶在他的戶口本上。
一個雖年齡還小,卻腹黑的小家夥,這成功吊起了陳思雨的,好勝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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憑借上輩子在這個城市裏生活的經驗,她擡頭望西北方向,那是空院的方向,文工總團就在空院隔壁,那也將是陳思雨以後要去工作,展現自我的地方。
深吸一口氣,六十年代的空氣,清新又香甜。
家屬都在院裏,要看看這一次院裏都有誰要下鄉,看到個細瘦的身影出現,同時嘆氣:“這麽瘦伶點兒,誰呀,也要下鄉了?”但看清臉,頓時齊聲說:“思雨啊,你是最該下鄉的一個,鑼催三遍了,快點,不然就不趕趟了。”
挑的滿北城的小夥子們天天為了她爭風吃醋打群架,陳思雨,北城頭號尖果兒,全軍院的人都巴不得她趕緊滾蛋。
按理,給大家如此嘲諷,陳思雨該害臊的,但她並不,大大方方,走向其中眼睛瞪的最兇的一個大媽,乖乖喊:“王阿姨。”
“呸!”王阿姨應聲而啐,一口膿痰濺到陳思雨的腳邊。
她叫王芬芳,她兒子,正是陳念琴的證人方小海,也就是陳思雨所說的臭流氓。
方小海確實跟陳思雨耍過流氓,但並不是男女意義上的耍。
而是,方小海偷了他哥新制服上的綠軍帽送給了原身,想讓她坐他的自行車去耍子。
結果原身戴上後,轉身跳上了剛剛遴選進空院的,身份好家世好,還是大學生的小夥子,高大光的自行車。
方小海不但沒有贏得美女坐後座,還因為偷哥哥帽子挨了他哥一頓削,當然不服,於是堵著原身要自己的帽子。
但原身是個只管吃拿不管給的主,不但不給,方小海才拉了她一把,她立刻大吼大叫,說方小海耍流氓,還叫囂,說要扭送方小海去公安局。
最後還是方父親自追屁股後面求情,原身才沒報案的。
當然,新帽子也被她戴著耍了。
此刻,仿如新春綠芽兒的小姑娘摘下頭上嶄新的綠軍帽,雙手款款捧著,奉到了王芬芳面前,彎腰,九十度鞠躬:“阿姨,對不起,我原來錯的太離譜,這頂帽子,還給您了。”
咦,王芬芳堵著要了三回她都不舍得給的帽子,今兒卻要還了。
畢竟小孩子家家的,不懂做人,任性點也正常。
王芬芳接過帽子,一秒心軟,勸說:“思雨,嬸知道你生得漂亮,小夥子們都愛巴你屁股後面,你也心高氣傲想嫁高門,但聽嬸一句勸,真想嫁給高大光那種大學生,光憑一頂帽子可不行。”
陳思雨點頭:“阿姨您說的對,我原來錯了,大錯特錯了。”
孩子要下鄉吃苦了,還主動檢討自己,你還能責備她啥?
王芬芳掏了二毛糖票出來:“拿著吧,路上買糖吃。”
陳思雨特別感慨,因為這個年代的人實在太淳樸。
一啐了她三回的小尖果兒,兩滴眼淚王芬芳就原諒了,還給糖票?
陳思雨不是原身,沒有隨意拿別人東西的習慣,當然就不會要王芬芳的糖票。而因為方小海他爸在思想委員會,在改變成份後要還想留在城裏,就必須思想委員會同意,那陳思雨就必須狂刷王芬芳的好感,扭轉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印象。
擺手,她乖乖的說:“王嬸,再見。”
“這孩子,是因為要下鄉的緣故吧,突然就懂事兒了。”王芬芳念叨說。
背著行囊,陳思雨勾唇一笑:雖然開局即地獄,但是這個年代的人太淳樸了,她想洗白自己,應該並會太難。
……
原身的本家離此不遠,在墨水廠,有四站路。
大街上一輛輛的,全是東風大卡,人潮如織,歌聲震天,公交全部癱瘓。
第一次擁有雙腿的陳思雨倒也不必公交,也謝絕了一路自行車骨碌碌,想拍婆子的小混子們,天寬地廣大道通天,要體驗雙足而行的快樂!
她的生父名叫陳家祥。
在戰爭中,妻子因轟炸而死,他從戰火的廢墟中翻找到哇哇而啼的女兒,塞給馮慧後,重又返回了戰場,一直戰鬥到全面勝利,因為落下了殘疾,提早轉業,並到了墨水廠工作。
然後他再婚了,娶的是舊社會,一個大資本家的女兒。
而在再婚後,他把陳思雨接來一起住過,但原身習慣了大院生活,習慣了家裏就有廁所,嫌棄墨水廠的大院蹲坑,還討厭繼母,偶爾來住,來一回哭一回,最後索性就長呆養父家了。
雖然繼母對她很不錯,還時不時帶著弟弟上門看她,但陳思雨只收繼母帶來的糖果衣服雪花膏和點心,連聲阿姨都沒喊過,見面頂多翻個白眼。
陳家祥活著的時候還好,雖然因為妻子拖累,家庭成份差了點,但有工作有工資,生活也很寬裕,不過後來他病死了,繼母的日子就悲慘了。
其實思想委員會還沒有找過她,但那位繼母,軟弱不堪的富家小姐,才聽了點風聲就吞了大煙了,現在家裏就一個弟弟,據傳說是住在牛棚裏。
具體情況還得等陳思雨到了才知道。
不過剛進胡同,陳思雨就吃癟了。
看到有一眼熟的大媽,她上前問:“大媽,軒昂是住在這兒嗎?”
大媽一臉警惕,說:“小同志,我知道你們這些年青人有覺悟,但陳家一門全死絕了,就剩軒昂個孩子,咱們向你保證他思想沒問題,你就放過他吧。”
陳思雨本來困惑不解,但是,看到大媽目光尋梭著她腰間的紅飄帶,頓時明白,大媽這是誤解她,拿她當成來批人的革命小將了。
以為她是來批軒昂,鬥地主的。
忙解了紅纓帶,她手拍胸脯:“大媽,你們應該認識我,我是軒昂他姐啊。”
大媽一看,果然,這不陳家那個只認養不認親,來一回哭一回的閨女?
“記得記得,丫頭,你不是在首軍院享福的嘛,爹死你都只來點個腳兒,後媽死你都沒來的,今兒咋就光臨咱這粗棚陋院了。”
這勢利眼的人設該怎麽洗?
陳思雨的紅纓帶才解了一半,說:“我……我呀,埋頭努力了多年,終於考上文工團了,當然就要搬回來跟弟弟一起生活了呀。”
她確實考上了,只是礙於名額而進不去,這不算撒謊。
文工團?
那可是全國所有女性向往的理想天堂,而於演員,人們總會懷著莫名的喜愛,一大媽立刻伸手來拉:“你考的唱歌還是跳舞,能唱《白毛女》不。”
陳思雨抿唇而笑,點頭。
“那咱們這算不算提前摸了白毛女的手?”另一個一摸,驚叫:“乖乖,這孩子不愧能考文工團,手細的跟豆腐似的,摸著可倍兒舒服。”
“你就沒見過好東西,豆腐哪比得上這個,這就跟玉似的,還得是羊脂玉。”還有一個大媽反覆摩挲。
揩完油,她們也願意跟陳思雨交流更多的東西了。
現實並沒有陳思雨想象的那麽糟糕。
城裏沒有牛棚,就算有思想錯誤的人,頂多也是參加義務勞動,陳軒昂才12歲,還在讀書的階段,只要他想讀書,還是可以去上學的。
是他自己不想上學,主動申請,搬去鍋爐房工作了。
住,仍還是在墨水廠的家屬大院裏,只是搬了個比原來更小的房子。
“軒昂就跟他媽一樣,一點覺悟問題都沒有,他媽當初脫離家庭的時候只帶了一身衣裳,他去鍋爐房的時候連身衣裳都沒帶,房門就那麽敞著,這叫啥,問心無愧,你要想從他身上搞點啥,頂多刮刮墻皮。”一大媽再說。
初時,陳思雨沒懂這段話,仔細一回味,懂了。
陳軒昂12歲,成孤兒了。
而他母親,是曾經聞名北城的,陳家典當行的大小姐。
有句話叫瘦死的駱駝比馬大。
而原身的品性又太差,大媽這是以為,她是來敲詐,勒索陳軒昂的。
特地向她表明,軒昂現在啥都沒有,一窮二白。
而在原書中,陳軒昂在被女主降伏後,就成她的大金主了。
原文中有一段,說將來某一天,女主要參加一場重要演出,還是獨唱,但偏偏她把配禮服的項璉不小心給弄丟了,急的差點要跳樓,就是陳軒昂給了她一條真正的紅寶石項璉,解了她的急。
而現在,他不但家門敞著,甚至還住進了鍋爐房,那東西呢,藏在哪兒。
才12歲的小男孩,這算空城計吧,他玩的可真漂亮。
不過別看他小,但他卻是家裏的戶主,要不被他認可,很難落戶在他家的戶口本上的。
陳思雨當然不貪圖弟弟的財產,可為了留在文工團,她必須落戶在他的戶口本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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